统计局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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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07年“2·4国家宪法日”暨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方案

各区(市、县)统计局、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产发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经发局、市局各处室:

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了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提升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上的弄虚作假、统计造假作为,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坚强法治保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根据《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和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t;的通知》(x统办字〔207〕x号)的要求,决定于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要宣传时点,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以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省统计局的具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7年“2·4国家宪法日”暨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深化统计改革、全面依法治统。

活动内容

2月4日前后,参加由区(市、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门和司法部门组织的“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以传播宪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为主,重点宣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市统计局负责编写宣传材料,区(市、县)统计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负责印刷,并参加现场宣传活动。

22月8日下午,市统计局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举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视频培训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市统计局和各区(市、县)统计局所有干部职工、高新区、经开区、保税区、贵州航空港经济区产发局领导和统计工作人员,乡(镇)、社区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市统计局设置视频培训主会场,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在主会场参加;各区(市、县)和产业园区设置视频会议分会场,召集所辖乡(镇)、社区统计机构人员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准时参加。

3市统计局组织编印《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汇编(207年)》6000本,向各区(市县)有关部门、各乡(镇、社区)、及全部联网直报统计调查对象发放,进行全面宣传学习和贯彻执行。

4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各专业在召开专业统计工作布置会、业务培训时,以《新统计法对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的相关规定》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课件,向统计调查对象培训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

5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知识竞赛。各区(市县)统计局、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和贵州航空港经济区产发局(经发局)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和所辖乡(镇)、社区统计机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竞赛,并以区(县)为单位收集答题卡,于2月0日前上报到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统一报送省统计局或者寄送国家统计局。

市统计局以处室为单位收集每位领导和同志的答题卡,2月0日前报政策法规处。

活动要求

各区(市、县)和高新区、经开区、保税区、贵州航空港经济区产发局请于2月20日前报今年“国家宪法日”暨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简报和活动照片(不少于5张)及参加2月8日下午视频培训会议人员签到册(复印件)。

联系人: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袁xx

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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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11-29 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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