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联合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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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联合集中开展“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市直有关单位、新罗区依法治区办: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x治市办〔207〕x号)的规定,定于207年2月4日市、区两级联合在街心广场集中开展“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bsp;&bsp;&bsp;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bsp;维护宪法权威
二、活动时间地点
  2月4日上午9点至点,街心广场。
三、参加单位
市直单位:市委zd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人防办、市烟草专卖局、市消防支队、市邮政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市地震局、市残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龙岩调查队、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档案局、市国家保密局、市森林公安局。
新罗区单位:由新罗区自行组织安排。
四、活动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2·4”国家宪法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管领导带队组织骨干力量3-5人专门负责,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内容和特点,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整合力量上求突破,在宣传效果上下功夫,精心组织,提前准备好法治宣传材料、宣传标语、横幅、桌椅等工作,充分利用标语、挂图、展板、宣传报栏、现场答疑、竞猜法治灯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的原则,通过活动尽可能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实践,树立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3密切协作,及时反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联系,注重配合,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于2月日前将活动方案、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市依法治市办。(另:需制作横幅、租赁帐篷桌椅等,可与市邮政公司吴路梅联系,联系电话:xx,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人:陈xx&bsp;&bsp;联系电话:xx
传真:xx&bsp;E-l: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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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11-29 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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