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知识产权 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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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xx区调处专利侵权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工作,根据《207年淄博市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xx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进一步创新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与效率,严格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高标准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专利行为。围绕食品、药品、家电等重点领域,依法对超市、药店、商场等商业场所的专利产品进行重点检查,加大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及优势产业等领域的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违法行为。加大展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力度。通过落实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快速调处、跟踪整治等各环节的具体工作,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为展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三)切实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依法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当地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科学指导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研发环节的专利保护工作,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导向,为创新成果保驾护航。
(四)加强跨部门联合,提高专利行政执法的影响力。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执法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质监、商务、公安、版权、药监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完善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研究建立有效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
(五)围绕专利行政执法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联合区内专利代理机构广泛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并对其开展工作指导和培训,以更好的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通过深入企业和利用各种培训班及展会等机会,组织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积极开展维权援助服务,对创新创业人才有针对性地开展快速指导和服务,避免知识产权侵权情况发生。
(六)加强“护航”专项行动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专利保护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及时报道本次专项行动目的、措施、进展和典型案例,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本次专项行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充分展示专项行动效果,扩大专项行动社会影响,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加强对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电话的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和专利权人积极参与专利维权,努力营造专利权人积极维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专利机关依法保护专利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集中、有力、务实的原则,深化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将专项行动作为锻炼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升执法能力的重要手段,作为提高广大创新者、消费者满意度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
(二)规范知识产权执法,树立行政执法人员良好形象。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高专利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专利行政执法程序和标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人员形象。
(三)在4月份起集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要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活动。“护航”专项行动中,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专项行动执法办案电话和主要活动。
(四)要建立完善“护航”专项行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制度。密切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机构、社团组织、中介服务机构等工作要素的联系,为社会各界提供畅通的举报投诉监督渠道。
四、进度安排
(一)部署阶段(207年4月)。根据市局部署,结合xx区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印发“护航”行动的实施方案,对“护航”行动作出全面部署,4月5日前在当地媒体公布“护航”行动实施方案和本地举报投诉电话。淄博市知识产权局举报投诉电话:2330,xx区知识产权办公室举报投诉电话:0533-3588785
(二)实施阶段(207年4月至2月)。每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宣传工作,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要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及专项行动的中期和总结阶段,抓住各阶段的不同节点,开展富有特色的执法维权和宣传活动。
(三)总结阶段(207年0月至2月)。做好专项行动总结,于2月20日前将总结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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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4-18 16: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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