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和“12.4” 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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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和“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
“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和“24”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整体提升教育系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增强广大教职工、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倡导安全文明的出行习惯,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决定在上述两个重要纪念日期间开展为期一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在2月2日和2月4日前后一周内,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法治安全主题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活动内容如下:
围绕交通安全,对广大教职工、学生、幼儿及家长开展交
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文明出行习惯等宣传和教育。有校车的幼儿园要精心组织一次校车事故应急演练,让幼儿在演练活动中学习逃生知识,提高逃生技能,同时提高校车管理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2继续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zd〔204〕2号),将每年2月4日确定为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并对教育系统学习宣传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校实际,通过组织宪法晨读活动、特别升国旗仪式、上一节宪法教育课、校长主持教职工或学生学习宪法知识等形式,大力开展宪法知识普及教育。
3认真组织好“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活动。今年“国家宪法日”期间,教育部决定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活动(教zd厅函〔206〕40号),全国青少年普法网(xx)开设了“网上学宪法”学习专栏,提供宪法学习教育资源。各中小学要认真开展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的演讲活动,在广大学生中提高宪法知识的普及程度,促进广大学生对宪法精神的理解。&bsp;&bsp;
二、充分利用法治资源,积极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校法治学科教师、法制副校长、校园法律工作室承办律师的作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实际效果。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实际精心策划活动方案,大胆创新活动形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际效果,力戒敷衍和流于形式。
2各单位要通过报刊媒体、网络、校园广播网等对本次法治宣教活动进行大力宣传,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凸显法治精神。
届时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育局安全科、区教育局法治办将到各单位进行督查,将本次活动作为考核“法治文化校园行”活动开展情况的一个重要依据。
三、及时总结上报活动资料
请各单位在2月9日下班前将本次法治安全宣教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精选活动照片3张一并打包成压缩文件上传安全群共享;精彩演讲视频单独传送,也可以复制到光盘或用移动磁盘单独提交。活动总结要突出学校工作亮点,避免空泛;活动统计要客观、准确;活动照片要能反映主题,画面优质;演讲视频资料要清晰、完整,声音效果好。教育局安全科、法治办将在2月2日汇总并上传区、市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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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11-28 17: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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