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建筑施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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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年全市建筑施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办《206年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7年3月3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建筑施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筑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冬春季节特点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突出重点区域、部位的消防工作,加强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建筑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针对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统一开展在建工地冬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配置、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等情况,力争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市中心城区在建工地冬春消防检查工作由市质安站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在建工地的冬春消防检查工作。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体系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重点检查高层建筑、施工升降机、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等部位的临时消防设备配置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相关作业,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地、宿舍用电、用火情况。排查工地作业区、工人宿舍的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技术规范。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6年0月3日前)。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市质安站深入分析、科学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今冬明春消防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市质安站按照方案工作部署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7年3月3日前)。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市质安站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落实跟进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郴州市建筑施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国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泽新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工程科。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市质安站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县市区住建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部署;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实行包干负责制,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二)强化督导落实。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市质安站要认真组织本县市区在建项目的排查工作,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整改;市局将结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适时开展督查督导,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不认真落实方案或检查不力而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三)强化信息反馈。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市质安站每月22日前向郴州市建筑施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要汇总相关检查台帐资料,207年3月22日前上报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总结。(联系人:张xx,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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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11-01 19: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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