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惠农减负迎省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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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惠农减负迎省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促进惠农减负政策落实,省农民维权监管办将于0月下旬至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惠农减负政策落实情况年度检查。我县被确定为全市唯一迎检县。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减负惠农工作的要求,为搞好自查自纠,确保迎省检不出问题,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5-206年度惠农减负政策落实情况。
、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涉及教育的主要为:各类教育补贴资金、贫困生补贴、寄宿生补贴等落实情况)。
2、涉农收费情况(涉及教育的主要为:是否向学生违规收取补课费、校服费、试卷费、教育基金等;是否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学生期刊、学生保险等;学生食堂、商店是否承包,是否存在营利且将盈利用于补贴教师用餐及发放教师福利)。
3、村级转移支付和财务管理情况。
4、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实施情况。
5、农民维权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3个乡镇、6个村、20个农户。抽查方式主要采取查阅相关部门资料、查看账目和走访村民及学生。每个县市区检查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任务分工
着力整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切实抓好学前教育及中小学生资助(责任单位:资助中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经费保障计划(责任单位:计财股)、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责任单位:计财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单位:计财股)、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责任单位:计财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责任单位:资助中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责任单位:资助中心)等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加强惠民补助资金账户和拨付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及时、安全、高效。加大对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农补助等违纪违规行为。
2整治违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重点整改违规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校服费、试卷费、饮水费、班费(责任单位:监察室、计财股),教育基金(责任单位:监察室),向学生超标准收取生活费、住宿费(责任单位:计财股、监察室、勤管办),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责任单位:基教股、监察室),学生保险、搭餐住宿(责任单位:监察室、计财股、勤管办)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部署启动。县局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要求等;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bsp;&bsp;&bsp;2自查自纠(206年0月28日-206年月日)。相关股室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凡违规收费文件一律撤销,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没有发放的惠民补贴一律补发到位,虚报套取的惠民补贴一律上缴财政。
&bsp;&bsp;&bsp;3迎检评估(206年月上旬)。各相关股室于月2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有关台账一并报局监察室(邮箱:xx)。县治理办将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组成专门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对整治不到位、群众反映依然突出的,将责成“回炉”、“补火”,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位。
&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206年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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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11-01 19: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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