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关于成立鹤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鹤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刘志宏&bsp;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刘&bsp;洪&bsp;区政府办副主任

      朱秀玲&bsp;区安监局副局长

      李卫东&bsp;鹤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汤玲华&bsp;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绍江&bsp;区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王宏辉&bsp;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华军&bsp;区公路局副局长

蒋宗德&bsp;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杨宗华&bsp;区农机局副局长

      肖占远&bsp;区卫生局副局长

潘建平&bsp;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熊富生&bsp;鹤城工商分局副局长

陈&bsp;迪&bsp;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bsp;云&bsp;区气象局副局长

&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许昌松&bsp;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

马&bsp;林&bsp;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大队长

张立军&bsp;鹤城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由李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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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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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20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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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14 17: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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