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龙街和三口井临时市场取缔回迁的通告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城关一市场于203年0月开始停业改造。停业期间,在金龙街及三口井对面空地设立临时农贸市场。目前,城关一市场改造工程即将完工。为规范城市管理,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场重新启用后,对金龙街及三口井对面空地临时农贸市场进行取缔回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关一市场经营户的回迁是全县人民群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广大群众和经营户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确保回迁工作有序、平稳、安全、顺利进行。

  二、城关一市场定于204年元月日正式启用,所有临时市场商户必须在203年2月30日前,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迁入城关一市场开展经营活动。

  三、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临时市场经营户应及时与城关一市场管理所联系,确定在城关一市场的经营摊位,早做准备,有序搬迁。

  四、临时市场回迁期间,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公安、交警、城管、市场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临时市场进行现场清理,所有经营户一律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搭建物,并进入市场指定范围内经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经营户,将视为乱摆、乱放,马路市场专项治理小组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坚决取缔;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新市场启用后,由相关单位组成马路市场专项治理小组,对金龙街进行规范管理,坚决取缔金龙街马路市场。该区域所有临街商铺必须在墙体内经营,不准乱停、乱放、乱摆、乱堆,严禁占道摆摊经营。

  特此通告。&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

蓝山县人民政府

203年2月6日


以上这篇关于金龙街和三口井临时市场取缔回迁的通告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通知公告,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11 22:45:17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储备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制止公款送节礼的通知
网友评论《关于金龙街和三口井临时市场取缔回迁的通告》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