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16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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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6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

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206年寒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寒假:月23日(周六)-2月26日(周五)。2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报到、注册,2月29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寒假:月27日(周三)-2月25日(周四)。2月26日(周五)正式上班。

三、各单位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总结205年工作,全面思考系统谋划206年工作。要前瞻思考,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四、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实行周一、周三、周五值班制。其中,周三全天9:00—5:30值班,周一、周五9:00—:00值班,处理日常事务。

五、学校其他党政部门和直属单位每周三9:00-5:30值班,处理日常事务。请上述单位于月5日(周五)前,将值班安排(人员信息、值班电话)报校长办公室备案(联系人:袁xx,内线:xx,外线:xx),值班安排表将在校园网上公布。

六、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及时处理各项工作。

七、财务报销、合同用印时间:2月3日、2月7日、2月24日,当天值班时间:9:00—5:30。

八、学生事务中心开放时间:月25日、月27日、月29日、2月7日、2月24日,当天开放时间:9:30-5:30。办理内容:中英文在读证明打印、中英文成绩单打印、火车票优惠磁条充值、火车票优惠磁条损坏更换、户籍证明开具、补办身份证证明开具、集体居住证明开具。

九、学校总值班地点:实验中心5室;电话:xx。

十、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因故离沪,应事先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在征得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报组织部、校长办公室备案(组织部邮箱:xx校长办公室邮箱:xx)。

十一、学校班车、食堂供应安排由后勤基建处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稳定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学校稳定,师生安全度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寒假期间的服务与管理,为留校师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后勤服务,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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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1-18 14: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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