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通知

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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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xx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xx省和在xx省内行政区域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人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均应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居住所在地的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是流动人员到我社区开具各类证明(包括积分入户、户口迁移、医保社保认证、异地保险理赔认定、计生证明、培训就业等证明)的法定依据。
请各位流动人员(户籍不在广州市的)尽快到金峰园社区居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站免费办理居住证。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2点,下午:30-5:00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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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年x月x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11-26 19: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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