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查通知

质量检查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省勘察设计协会:
&bsp;&bsp;&bsp;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工作部署,按《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4〕24号)要求,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同时突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等常见问题入手,狠抓工程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全面提升我省的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我厅决定开展20x年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sp;&bsp;&bsp;一、检查方式
&bsp;&bsp;&bsp;由我厅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
&bsp;&bsp;&bsp;二、抽查项目
&bsp;&bsp;&bsp;抽查的项目为20x年x月x日后送至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项目,包括已审查和未审查的项目,重点为住宅工程和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工程。抽查的勘察、设计项目详见附件。
&bsp;&bsp;&bsp;三、检查内容
&bsp;&bsp;&bsp;(一)勘察、设计单位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情况。
&bsp;&bsp;&bsp;(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主要检查勘察、结构专业设计内容。
&bsp;&bsp;&bsp;四、检查依据
&bsp;&bsp;&bsp;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
&bsp;&bsp;&bsp;五、检查工作安排
&bsp;&bsp;&bsp;(一)受检工程项目的勘察、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将项目的全套资料,在x月xx日7时前送至省勘察设计协会(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
&bsp;&bsp;&bsp;(二)专家组对受检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完成后通知勘察、设计单位交换检查意见,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勘察、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到检查地点配合。
&bsp;&bsp;&bsp;(三)检查结束后,由专家组形成检查意见报我厅。
&bsp;&bsp;&bsp;六、其它
&bsp;&bsp;&bsp;请各勘察设计单位认真配合检查,按时送达检查资料。

20x年x月x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10-16 20: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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