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检查的通知

关于卫生检查的通知

各处室、大院直属各单位:
&bsp;&bsp;&bsp;为规范办公秩序,保持整洁、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树立严谨、协调的精神风貌,展现林业良好形象,根据xx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ldqu;学乐东、见行动&rdqu;卫生检查活动的通知》(琼林办〔205〕87号)的要求,厅办公室决定于x月xx日上午(周五),在机关大院内开展卫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bsp;&bsp;&bsp;一、检查范围机关各处室、大院内直属单位。
&bsp;&bsp;&bsp;二、检查时间
&bsp;&bsp;&bsp;20x年x月xx日(周五)上午(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bsp;&bsp;&bsp;三、检查内容办公室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包括每间办公室、卫生间、资料室、会议室、档案室、物质仓库的卫生(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
&bsp;&bsp;&bsp;四、检查方法
&bsp;&bsp;&bsp;成立三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厅机关办公大楼、绿洲楼和培训楼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标准对每间办公室卫生状况进行打分,并取每间办公室成绩的平均值,推算出各处室卫生综合成绩,对各单位(处室)及每间办公室成绩进行排列公示。
&bsp;&bsp;&bsp;2采取满分为00分评分标准,95分以上为优秀,85&dsh;94分为良好,70&dsh;84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bsp;&bsp;&bsp;五、检查组成人员第一检查小组:森林公安局、监测中心、种苗站,负责对厅机关办公大楼进行检查,由森林公安局一名副处级干部担任小组组长。
&bsp;&bsp;&bsp;第二检查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林区林场处,负责对绿洲楼进行检查,由办公室一名副处级干部担任小组组长。
&bsp;&bsp;&bsp;第三检查小组:纪检监察处、计资处、野保局,负责对培训楼进行检查,由纪检处一名副处级干部担任小组组长。
&bsp;&bsp;&bsp;六、有关事项
&bsp;&bsp;&bsp;请各单位(处室)要尽快确定参加检查的具体人员,于x月xx日报厅办公室慕立忠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请检查人员于x月xx日上午8:30到厅党组会议室进行卫生检查讲解培训,讲解后即刻进行检查。
&bsp;&bsp;&bsp;2各单位(处室)要合理安排工作,确保本单位(处室)要检查的各室都能打开,不得以人员出差(开会)等事由,规避卫生检查,否则,即以零分计算。
&bsp;&bsp;&bsp;3办公室、纪检监察处、森林公安局负责将各小组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报厅办公室。

20x年x月x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10-16 20: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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